政策法規—安徽肥企齊呼取消用電基數
【阿里巴巴化工】8月23日,記者在安徽省化肥企業造訪時發明,一紙電價調解計劃引發的不滿正在全省化肥企業中發酵——安徽省物價局下發通知,將在全國首設化肥生產用電基數,招來化肥企業的一致反對。安徽昊源化工團體有限公司、安徽晉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45家化肥企業負責人已經聯名致信省化肥工業協會,反應該項規定不僅違抗國度對化肥生產用電的一貫政策,而且會對行業發展造成嚴重阻礙。日前,相干行業協會將企業看法匯總并上報至國度相干部門。
安徽省化肥工業協會負責人奉告記者,爭議的導火索是安徽省物價局5月30日下發的皖價商【2011】93號通知。通知第三條規定,中小化肥生產用電以2010年實際用量為基數,基數內實行中小化肥生產用電價錢,超基數部分和2011年及以后新投產的用電均按變壓器用量,辨別實行大工業或一般工商業用電。
依據與通知同時下發的《安徽省電網銷售電價表》,大工業用電價錢比中小化肥生產用電每千瓦時高0.2245元,而若實行一般工商業用電,這個價差則激增至0.4225元(以35~110千伏的電度電價為例盤算)。據安徽省化肥工業協會測算,如按新的電價計劃實行,僅尿素電費一項噸成本就將增添200元。
安徽省化肥工業協會負責人表現,這項規定的出臺無異于一道“緊箍咒”。如果施行用電基準數制度,非但企業底本產能的進一步施展受到強力遏制,對于已獲批復和正在建設中的眾多化肥項目更是“晴天霹靂”。
作為全國首要的化肥生產基地之一,安徽“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間在建、擬建化肥項目眾多,這些項目均系2010年之前同意立項;另外還有18家化肥企業正因“退城入園”而停產或搬遷,如果這些新增產能不能享受優惠電價,就有夭折的危險。
正是基于此種原因,通知一宣布就在安徽化肥企業中掀起軒然大波。6月份,安徽昊源化工團體有限公司、安徽晉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三星化工團體公司、安徽淮化團體、中鹽安徽紅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等45家化肥企業負責人聯名致函安徽省化肥工業協會,盼望經協會將情形上報至相干政府部門,取締用電基數限制。
除了該項規定未能統籌到擬建、在建化肥項目之外,企業還覺得它與國度政策相矛盾。依據國度發改委2004年頒發的《關于化肥生產用電價錢的通知精力》,對化肥企業生產用電不得區分基數內外實行不同的價錢,否則作為價錢違法行動處置。中國氮肥工業協會秘書長張榮覺得,安徽對化肥生產用電設立基準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張榮8月24日接收記者采訪時表現,經咨詢國度發改委有關部門,截至目前,發改委的文件仍在嚴峻實行,仍然是化肥生產用電的定價根據。她還吐露,全國也僅有安徽出臺了化肥用電基數規定。
新規出臺后,安徽三星化工團體公司、中鹽安徽紅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以及安徽省化肥工業協會曾辨別致函省物價局,懇求連續享受化肥生產優惠用電。就此,安徽省物價局給出了兩點理由:一是國度發改委的相干文件是在化肥缺少、履行政府定價的情形下出臺的,而現在化肥價錢已經放開,市場供求富足;二是由于近些年對化肥電價的優惠幅度越來越大,加重了其他行業包袱。物價局稱,從經濟發展全局斟酌,設定基數的決策是必要的,同時物價局還表現將對新建和擴建項目用電進行進一步鉆研。
但是,安徽省物價局的兩條理由卻不能讓化肥企業佩服。安徽省人大代表、安徽晉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泉盛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秦登成表現,中小化肥生產用電享受優惠電價是國度一貫政策,此次電價調解顯明有悖政策初衷。他覺得,調解后的化肥生產用電價錢高于周邊很多省份;此外,去年安徽省化肥企業因節能減排被大面積拉閘限電,因此,即便設立基數制度,以去年的用電總量為尺度也是不合常理的,如此“一刀切”的做法顯然不妥。
目前,中國氮肥工業協會和安徽省化肥工業協會已經將此事上報至國度發改委,相干各方還在進一步商量鉆研當中。
